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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确定67种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近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品种遴选、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共收载67种重点野生药材物种,包括动物类7种,植物类58种以及真菌类2种。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结果,组织开展了重点野生药材物种保护等级评价工作,经过建立3个评价体系,开展2轮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名录》收载67种重点野生药材物种,包括动物类7种,植物类58种以及真菌类2种。其中,白鲜皮、赤芍、黄精、黄芪、平贝母等46种按照评价体系的综合计算结果,并参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的等级划分原则,确定为黑龙江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设置3个保护等级。 《名录》的制定结合了中药资源品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等量化指标,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出黑龙江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资源整体情况和受威胁程度。其实施有利于完善野生药材资源濒危预警制度建设,推进《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野生药材保护管理工作,对促进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部署强化黑龙江省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力量协同推进中药材质量提升。 文章来源于:中国中医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