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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动态调整医保发展中医药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抚州市创建江西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医保若干措施》,以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为目标,以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体系为重点,强化医保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 《措施》提出,优化两定机构管理,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将其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措施》提出,动态调整医保目录,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优先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能够保证供应且按国家药品标准或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传统中药饮片纳入医保,重点支持该市建昌帮等具备传统炮制特色的“赣味”道地饮片按程序纳入江西省医保支付范围;在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临床路径和推荐中医优势病种的基础上,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优先支持将热敏灸等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适宜新技术等新增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措施》强调,要推进价格政策引导,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发展。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和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 同时强调,完善待遇支付政策,深化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DIP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在年底基金拨付上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对实施DIP付费的中医医疗机构(包含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在坚持区域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上年度中医医疗机构的“中治率”(中治率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三项收入之和占住院收入的比值,不含中药配方颗粒收入)为基准,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予以相应的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激励。探索实行部分中医优势病种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行同病同治同效同价。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 此外,要强化采购基础保障,实现中医药服务普及惠民。积极组织参加山东牵头中药配方颗粒联盟集采,针对具有国家药品标准的金银花配方颗粒、黄芪配方颗粒等20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提高基金使用绩效,促进中医药服务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文章来源于:中国中医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