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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召开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推进会 全面推进基层中医馆建设提质达标7月28日,山西省中医药强省工作推进会在运城召开,此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2月24日山西省政府建设中医药强省大会精神,不断总结经验,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取得新进展。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于英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英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认识中医药、从大势上谋划中医药、从大局上推进中医药,法规政策逐步健全。今年6月以来,山西省陆续印发了《关于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等文件,山西建设中医药强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潜力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运城市、长治市先后召开建设中医药强市大会,临汾市印发《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市的实施方案》,地方政府重视主动作为,全面激发起建设中医药强省内生动力。 于英杰要求,中医药强省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努力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全面推进基层中医馆建设提质达标。“十四五”期间,扩大基层中医馆人才有效供给,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进一步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统筹基金按60%支付。三是全面推广绿色标准中药材种植。优化道地中药材区域布局,建好太行山、太岳山、晋南边山丘陵、吕梁山、恒山五大中药材生产优势区;完善推广标准体系,以“十大晋药”为主,形成“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标准体系;选育示范推广一批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十四五”期间,力争选育、示范推广10个以上中药材优良品种,建设30个以上中药材良种种子(种苗)繁育示范场,主要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60%,种子(种苗)繁育能力占需求比例达到20%以上。 《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一项重点工作,于英杰指出,在体制机制方面,要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都要明确机构或人员专门负责中医药工作。要加强政策供给,出台《山西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各市要召开中医药强市大会推进部署中医药发展工作。在服务体系方面,要持续抓好国家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若干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适时启动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在人才队伍方面,要推动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傅山工程”,打造“傅山学者”“青年傅山学者”等“晋”字品牌。在传承创新方面,要出台《山西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提升中医药科研课题品质,加强规范管理。在产业发展方面,要重点做好对道地中药材的品种选育和产地保护,全力推动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积极推动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会上,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通报了建设中医药强省相关工作进展,运城市人民政府、长治市人民政府作经验介绍。 文章来源于:中国中医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