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头条资讯 >>资讯 >> 内蒙古开展中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详细内容

内蒙古开展中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适宜技术推荐遴选、适宜技术评审和质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各级中医(蒙医)医疗机构深入研究、挖掘、整理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蒙医药)特色诊疗适宜技术,综合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适用性,遴选推荐符合推荐要求的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各盟市、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年度推荐项目不少于六类10项。自治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从国家《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统丛书中筛选适宜在自治区推广使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每类筛选8~10项,一并推荐到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推广质控中心。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质控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适宜技术进行评审,开展安全性、有效性、适用性评价和质量控制。

同时要求,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要组建师资队伍,制定年度全区适宜技术骨干师资培训计划,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选派骨干师资参加自治区培训;盟市级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指导中心要对本地区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质量进行指导和规范管理,培训旗县级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旗县区级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要全面开展对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员的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各旗县区级中医(蒙医)医院要全部成立基层指导科,配备至少两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指导相关工作。

       文章来源于:中国中医药网

关于我们

客服热线:010-57155789  18513485789

监督电话:15300316042

投稿邮箱:1048488297@qq.com

版权所有:华医铭爵

网站备案:京ICP备2022029728号-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中国医药学会

中国医药协会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中国医药信息学会

世界中医药联合会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医药协会



客服二维码

网站二维码

电话直呼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010-57155789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全企网 | 管理登录
seo seo